民國90年10月29日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
民國106年7月25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壹、 目的
為掌握讀者的需求及達成本館任務,使得本館所建立的館藏與提供的服務,能配合學校的課程、教師的研究及學生閱讀的需要,使圖書館成為學習資源中心,特訂定本館之館藏發展政策。
貳、 任務
一、蒐集、組織和運用圖書資料,以支援教學與研究,促進學術發展。
二、培養學生閱讀及利用資訊習慣,以增進其專門知識與技能。
三、建立具學術價值的館藏特色。
四、提供便捷與豐富的 e 化學習資源。
參、 館藏學科範圍
一、配合中長程校務發展,支援教學與研究需求,以已成立之系所學科為主要蒐藏範圍,並擴及其他相關學科為次要蒐藏範圍。為兼及科技與人文素養,一般綜合性書刊也在蒐集之列。
二、因應資訊媒體儲存型式及檢索技術發展之趨勢,增加電子書及電子資料庫之採購。
肆、 經費
為使館藏在穩定下成長及配合學校的政策發展,圖書、期刊與多媒體視聽資料之經費每年增加率不少於百分之五為原則。
伍、 各類型資料的蒐集政策
一、一般性原則
(一)符合著作權法之合法出版品。
(二)符合圖書館的任務及讀者需求。
(三)合乎館藏發展目的及學科範圍。
(四)外文書刊以英文為主。
二、印刷式資料
(一)參考工具書
- 逐步建立重點學科更具有深度的參考工具書。
- 基礎學科之參考工具書應予蒐藏。
- 一般性參考工具資料如字辭典、百科全書、輿圖等應予蒐藏
- 應注意內容之正確、新穎、權威、客觀及編排方式且易於查檢者。
(二)一般圖書
- 各系所之基礎型、學習型及研究型專業圖書。
- 非校內相關學門之基礎型及學習型專業圖書。
- 為培養學生文化素養,具有知識性、啟發性、文化性及休閒性圖書。
- 新近出版為主要採購對象
- 電腦書以近二年內出版品為選擇原則。
- 本校學生之專題著作及教師著作應至少保留一份於圖書館,並設專區蒐藏。
- 隨書附贈之磁片光碟,列為書後附件蒐藏。
- 五十頁以下小冊子不收錄
(三)期刊
- 各系所推介之專業期刊為主。
- 具有知識性、啟發性、文化性及休閒性之期刊為輔。
- 徵集各學術性機關團體出版之期刊。
- 期刊不購置複本。
- 每一系所之專業期刊以不少於二十種為原則。
- 蒐藏本校出版之刊物(如導報及電子報等)。
(四)報紙
- 國內報紙以國內發行之各大報為主。
- 國外報紙以教師推介為主。
三、視聽資料
(一) 以各系所、單位推薦配合教學之專業視聽資料為主。
(二)各系所相關之專業教學類視聽資料,視教學功能增購VOD版。
(三)具有知識性、啟發性、文化性及休閒性之教學類視聽資料,視教學功能增購VCD版。
(四)上述之視聽資料應具有公播版權或符合公播之法律規範。
(五)視聽資料的徵集,以音質、畫質良好者為優先。例如:影片以DVD為優先,次為VCD,再其次為錄影帶。音響類以CD為優先,次為錄音帶。
(六)以圖書為主體,需與圖書合併使用之視聽資料,以列入圖書附件蒐藏為原則。
(七)以視聽資料為主體,以列入視聽資料蒐藏為原則,小冊子為附件。
(八)為使多媒體視聽資料保存良好,延長使用年限,能同時提供多人使用,計劃陸續採購專業、具啟發性及富文化內容之VOD版,以充實隨選視訊資源。由於多媒體視聽資料將陸續儲存於SERVER中提供隨選,屆時將可與各系(科)、所圖書室連線,以提供更迅捷之視聽資料服務。
四、電子資源
(一)電子資源含離線與線上之資料庫、電子期刊、電子書及免費網路資源等。
(二)電子資源以能擁有永久使用權者為優先。
(三)離線與線上之資料庫收錄主題以各系所專業相關為主,一般參考性為輔。
(四)電子期刊以各系所之專業期刊為主。
(五)離線或線上之電子書以各系所提出之專業書、參考工具書及語言學習類書為購置重點,不考慮一般非專業書。
(六)免費網路資源之蒐集以不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為原則,注意內容之正確、客觀、新穎、權威及連結是否異動或順暢
五、特藏
(一)本館之特藏資料為本校各單位之教職員生著作,包括:
1、本校教職員生著作:
(1)教職員之學位論文、學術論著、各項研究計畫、技術報告、單篇論述及多媒體作品。
(2)學生之學位論文、專題及多媒體作品。
2、本校各單位出版品:
(1)圖書。
(2)連續性出版品。
(3)多媒體作品。
3、本校各類研討會會議論文集:各系所及行政單位所舉辦之研討會會議論文集。
(二)以教職員之學術著作及各類研討會會議論文集為優先,次為各單位出版品及學生專題。
(三)屬機密級之作品不予蒐藏。
(四)專區陳列,永久保存。
陸、館藏複本原則
一、圖書複本最多以4冊為原則。
二、期刊不購置複本。
三、學期借閱排行榜前100名,增購一冊複本。
四、教師依課程需要所開列的指定參考書或有關資料,增購一冊複本。
柒、館藏淘汰
一、印刷式資料
(一)圖書:除以下情況外,全數永久保留。
1.已有新版之舊書,但舊版仍有學術價值者保留。
2.因受天災損壞而不堪使用者。
3.因使用而破損不堪,重新修補,裝訂費超過書價者。
4.非理論性電腦類圖書保留十年。
5.探討機器及操作技術之圖書保留十年。
6.遺失狀況:盤點三次不到。
7.掛失狀況:圖書外借,讀者遺失。
8.圖書協尋:協尋五次不到。
(二)參考工具書
1.新版之參考工具書可取代舊版者,舊版轉為一般圖書提供借閱。
2.因受天災損壞而不堪使用者淘汰。
3.因使用而破損不堪,重新修補,裝訂費超過書價者淘汰。
4.盤點一次不到者,內容極具參考價值者,另提採購需求。
5.盤點三次搜尋追溯不到者,以遺失處理。
(三)期刊
1、過期裝訂、永久保留:系所推薦、具學術與參考價值、其他圖書館館刊。
2、過期不裝訂、編目典藏:學報。
3、過期不裝訂、保留三年:旅遊、電腦資訊(含所附光碟資料)、探討機器與操作技術。
4、過期不裝訂、保留一年:留學資訊、各類通訊或簡訊、休閒性、衛生與保健、醫藥理論與常識、語文學習類(含所附視聽資料),及不具學術價值、不連續出版 者。
(四)報紙:保留三個月。
二、視聽資料:
毀損不堪使用者及機器設備已老舊、損壞無法配合使 用之視聽資料。。
三、電子資源:
(一)離線電子資源之內容不具參考價值者。
(二)離線電子資源毀損不堪使用者。
(三)免費網路資源若內容已失正確、客觀、新穎、權威或連結無效等因素者,取消連結。
捌、贈送書刊資料
一、受贈原則
(一)符合智慧財產權者。
(二)內容需符合本館館藏政策。
(三)學位論文、技術報告及研討會論文集。
(四)公播版之視聽資料。
(五)珍本秘笈。
(六)破損、掉頁、受潮或發霉、有蛀蟲之書不予蒐藏。
(七)國小至專科之教科書、參考自修、筆記、非本校畢業紀念冊及校刊、佛書、農民曆、及其他宗教宣傳品、零星之單期雜誌、報紙及少於50頁之小冊子不予蒐藏。
二、受贈資料處理原則
(一)為讀者查詢資料方便贈書統一以本館之分類編目規則與排架規則作業。
(二)受贈資料如館內已有收藏,本館可自動淘汰或轉贈它館。
三、獎勵辦法
致贈謝函及感謝狀予捐贈者。
玖、館際合作
本校與其他館之合作計畫可包括合作採訪、合作編目、合作典藏、館際互借與複印等項目。目前參加之館際合作組織為:
一、中華圖書資訊館際合作協會:享有全國性館際互借與複印權利與義務,同時負有更新全國期刊聯合目錄中本校館藏資料之義務。
二、全國學術電子資訊資源共享聯盟(CONCERT):合作採訪國外電子期刊及索引摘要資料庫,部份可列印提供館際複印,未來朝合作編目及合作典藏發展。
三、中國圖書館學會:全國性圖書館會議及研討交流。
四、中華圖書資訊教育學會:圖書資訊教育相關會議及研習交流。
五、全國技專校院圖書館館際合作:包括採訪、合作典藏、館際互借與複印等項目。
壱拾、 館藏發展政策之訂定與修定
由圖書館政策小組,負責討論及擬定草案後,提圖書館委員會通過後制訂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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