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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表單


項目 研究室使用管理規則及申請表
說明

 

民國92年1月10日行政會議通過
                                                                        民國94年9月14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106725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宗旨:本校圖書館為鼓勵全校師生研究,特設立研究室,並依本規則辦理。
第二條
申請資格:本校教師、奉准來校研究之教授、研究者或本校學生皆可申請。
第三條
使用優先順序如下:
一、 新聘專任教師在未取得研究室前。 
二、 承接國科會或教育部計畫案教師或指導教師。
三、 承接政府委託或產學計畫案教師或指導教師。
四、 經申請核可,進行學位論文寫作教師(需附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五、 其他進行研究專題者。
六、 教職員生申請短期使用。
第四條
研究室配借方式如下:
一、學期使用
      1. 受理申請時間
         每學期以行事曆訂定之開學日第一週;暑假以行事曆訂定之暑假前二週。
      2.
申請方式
         
申請研究室由本館集中辦理,申請者檢附相關資料,至圖書館二樓,親自辦理或備 
         委託書委託辦理。
      3. 借用期限:
         
以上課期間之學期或一暑假為單位限制,有特殊需求且經校長核定者不在此限。
      4.
配室原則:
       
1)圖書館得依學校實際需求,預留1間(保留第五室為團體討論室為原則)。
       
2)依第三條優先順序使用。
       
3)同一計畫案並有共同使用同一室者,優先使用第二室較大間之研究室(請檢附                   計畫案核准證明文件)。
       
4)如申請人數超過研究室間數,由相同之最低申請資格者公開抽籤決定使用權。
二、申請短期使用:
      1.申請資格:本校教職員生均可申請。
      2.使用優先序:依申請時間順序受理。
      3.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並依核可時間使用。
第五條
使用研究室注意事項:
一、使用者得攜帶私人圖書入館使用,離館時請自動出示,接受檢查。
二、使用人應在本館開放時間內使用研究室,室內不得從事與研究無關活動。如有下列
      行為得終止其借用權:
      1. 轉讓他人使用或未經本館許可與他人交換。
      2. 
取用本館圖書資料未當日歸架,經本館人員發現三次以上(已辦理借書手續者不在
          此限)。
      3. 在室內吸煙、進食。
      4. 遮蔽門上玻璃及置放躺臥寢具,妨礙本館管理,經勸導無效者。
      5. 使用與研究無關之電器,如手提音響、烹煮用品等。
      6. 複製打造研究室鑰匙。
三、離開時應熄滅電燈、清除垃圾,關閉空調並將門窗上鎖。 
四、借用人應自負研究室物品之保管責任,如有遺失,館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借用人利用本館之書刊,須遵守以下之規定: 
      1.參考書及期刊,請在原存置區參閱或影印備用。
      2.一般性圖書必須辦理借閱手續,方可攜入研究室使用。
      3.未經借閱之圖書,本館得隨時取出上架。 
六、借用人遺失鑰匙或毀損設備須照價賠償。
七、借用人違反使用規則,圖書館得終止其借用權,該借用人並於一年內不得再度提出
      借用申請。
八、借用人進入研究室應憑研究室使用證於服務台換取鑰匙,於離開時交回,使用者使
      用研究室一個月內使用未達八次者,得收回分配他人申請使用。使用次數,以取用
      鑰匙之紀錄為依據。
第六條
本館遇有特殊情況時,得逕行入內處理,不必先經使用人同意。
第七條
超過使用期限或經本館終止其借用權,限期遷出未遷出者,本館得將該室物件取出集中保管,並收回改配他人使用。
第八條
本館於必要時得隨時通知借用人,收回研究室及借用圖書。
第九條
本規則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檔案下載 下載D12-研究室使用管理規則.pdfD12-研究室使用管理規則.pdf
下載110-2研究室使用申請表.doc110-2研究室使用申請表.doc
下載110-2研究室使用申請表.odt110-2研究室使用申請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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