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書規則
♦ 借書方式:學生、教職員、校友或其他身份讀者憑學生證、職員證、校友借書證或核可之借書證,本人親自辦理圖書/期刊等館藏借閱。 |
♦ 續借:借書期滿,如無他人預約,可續借一次。可自行在網路上辦理或至圖書館辦理續借手續,期滿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延長,以利 圖書之流通。 |
♦ 逾期罰款:凡借閱本館圖書/期刊,借期屆滿仍未歸者,每逾一日每冊罰款新台幣三元,在未繳清罰款前,停止其借書權利。 |
♦ 預約:自館藏查詢系統查得圖書現況,若圖書/期刊已被借出,即可線上辦理預約,當書歸還時,將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為預約者 保留該書七天,若在期限內未能取書,則取消此次預約權利。 |
♦ 期末還書日期及寒暑假借書辦法,另行規定公告。 |